各院(系)团总支:
为更好地促进我校团组织的发展,加强共青团建设,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鼓励和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学期努力学习、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、自觉奉献、奋发图强。校团委在对各基层团组织2017-2018学年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,决定在“五·四”期间进行评比表彰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时间
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9日
二、评选项目
1.优秀团总支;
2.优秀团支部;
3.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;
4.优秀社团;
5.优秀团员;
6.优秀团干部;
7.优秀青年志愿者;
8. 社团活动积极分子。
三、评选比例
1.优秀团总支3个;
2.优秀团支部按各院系所属团支部总数的10%申报;
3.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3个;
4.优秀学生社团按照全校所有社团总数15%的比例评选;
5.优秀团员按各院系所属团支部人数的10%申报;
6.优秀团干部按基层团组织团干部人数的30%申报(获优秀团支部称号的集体可增加一个名额);
7.优秀青年志愿者按所属志愿服务集体总人数的10%申报。
四、评选条件
详见2017年8月版《大学新生入学导读》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。
五、评选办法
1.优秀团总支依据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优秀团总支考核细则》,采取联评的形式由校团委评选;
2.优秀团支部的评选,要求对各团支部一年来团内各项活动进行总结,提出参评申请,在院系内进行联评,公示无异议,报校团委审批;
3.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由各团支部按规定条件、比例初评,院系团总支学生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,学生会干部不在参评范围,初评后报各院系团总支审核,公示无异议,报校团委审批;
4.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、个人由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按规定的条件、比例自愿申报,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,报校团委审批;
5.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范围、申报条件和评选办法参照去年执行;
6.各单位申报的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经审核不符合评优条件取消后不再补选,评选期间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如出现违纪、违规等问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,不再补选。
六、评选的要求
1.希望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,按所分比例和评选条件,自下而上,严格把关,认真评选推荐。
2.评选时,各团支部辅导员或学生组织的指导教师应到场组织、指导和监督。
3.各毕业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次评选工作。
4.先进集体或个人登记表的填写,打印或者用黑色签字笔,字迹工整、事迹突出。
5.申报优秀团总支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、优秀学生社团的参评单位,制作PPT,上报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,并于4月9日下午16:00之前,电子版发送到hhtuanwei@163.com,纸质版材料送到校团委办公室(教9505)。
6.各单位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,于4月13日下午16:00之前电子版发送到hhtuanwei@163.com,纸质版送到团委办公室(教9505),加盖公章。
特此通知
共青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